安全工作部职责(试行)

作者: 时间:2019-09-20 点击数:

安全工作部职责

(试行)

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责任部门,在分管校长领导下做好综合治理、平安校园建设的牵头、协调和检查、指导工作。

1、负责制定学校的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,落实《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清单》责任部门,做好安全工作评优评先和总结工作。

2、负责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,制订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定期组织演练。

3、负责对学校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、督促、检查及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工作台账情况。

4、负责校园安全保卫管理、消防安全管理和监控、报警系统管理等工作。

5、负责调解、处理校园安全类突发事件,配合公安机关等职能部门对发生在校园内的安全事件、治安案件、刑事案件等进行侦察、处置工作。

6、配合校内各部门组织开展师生安全宣传教育(含安全教育平台)和安全培训工作,定期组织开展消防、防震应急演练工作,提高师生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逃生自救技能。

7、做好学校大型集体活动、考试及竞赛等的安全保卫工作,协助做好学生集体外出活动、实习实践的安全备案工作。

8、配合属地职能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。

9、完成上级教育部门、公安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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