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园安全检查规定

作者: 时间:2019-09-20 点击数:

为加强学校校园安全管理工作,建立校园安全检查、隐患治理长效机制,落实各责任主体安全责任,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到实处,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安全,制定本规定。

1、全面落实安全工作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,齐抓共管、失职追责”,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、“谁主办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分级落实校园安全检查责任制

2、各部门所使用和管理的每个单元设置安全责任人,每日进行安全检查。

3、后勤部门对建筑物及构筑物、用电、用水、用气等,每日进行安全检查。

4、信息中心对机房设施设备、网络等,每日进行安全检查。

5、安全部门对人防、物防、技防等,每日进行安全检查。

6、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,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列出清单、建立台账,明确整改时限,责任落实到人

7、学校分管校领导定期检查各部门校园安全检查的落实情况。


版权所有: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    苏ICP备12022064号   
夫子庙校区:东牌楼74号    邮编:210001    邮箱: njcx@vip.163.com  
联系电话:025-86655334